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一个清洁干净祥和的节日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禁放工作安排,县交通运输局年前开始,早宣传、早行动,成立专项督导检查行动专班,对丽水街道、楠杆镇、子路镇、东铺镇、高店乡,5个包干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禁放工作持续开展宣传督导检查行动。
时值元宵佳节来临之日,持续加大对燃放、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打击力度,县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及执法大队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联合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逐个摸排集镇市场小超市、商店、五金杂货店是否存在储存、销售行为。
截至目前,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张贴宣传条幅30余副,累计出动200余次宣传车,利用小喇叭进村入户进行禁燃禁售禁放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对顶风违反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禁放规定的商贩和燃放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置,确保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取得实效,共同守护罗山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