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环委办《关于印发罗山县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17日,罗山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全县玉和、品胜、恒威、恒昌等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行动中,县交通运输局安监股联合县道服中心重点检查维修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对“四废”(废油、废液、废气、废水)、废蓄电池、废轮胎等废料及有害物质的处理程序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维修企业在调漆、喷漆、烤漆、烘干等作业是否在密闭空间(如烤漆房)或设备中进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是否集中收集并导入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维修企业是否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是否按照国家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标准开展汽车尾气治理业务。检查中发现,个别维修企业存在环保意识淡薄,环保硬件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针对发现的现场能整改的问题,要求企业现场整改验收。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要求道路运输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确保每项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