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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罗山县林茶局预算公开
时间 : 2020年06月08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3106    

2020年度罗山县林茶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罗山县林茶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罗山县林茶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罗山县林茶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山县林茶局概况

 

一、罗山县林茶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标准、规章草案。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罗山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3、承担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配合拟订、调整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茶产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和茶产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何护工作。

8、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茶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和茶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茶叶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茶叶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茶叶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及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和茶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茶产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负责制定全县林业和茶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茶产业生产、加工、新技术引进与推广、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做好林业和茶产业重大项目的规划、调研、论证、评审、申报等工作;负责林业外资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负责全县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日常管理和森林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储备林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年度作业设计审批,监督和管理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负责对各类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评选、申报和管理;完善全县茶叶专业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茶叶市场监管,配合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对协会、商品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负责对罗山茶叶公共品牌的宣传和使用管理;参与筹办信阳茶文化节等有关节会活动;协助建立和完善茶叶相关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协助开发茶文化旅游工作。

12、监督管理 中央、省、市拨仁义 县的相关资金、县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茶产业预算内投资及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拍案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茶产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茶产业科技、教育、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茶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茶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县城园林绿化的管理、规划设计、绿化施工及机关单位绿化方案审核,绿化工程招标、施工监督、园林式单位评审工作。

15、茶叶、水果、花卉检疫的职责分工。县林茶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茶叶、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疫执法;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罗办(2019)45号文件,林茶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生态建设修复和科学技术股(挂罗山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灾害预防股(改革发展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湿地管理和国有林场管理股)、产业发展和种苗管理股(项目管理股、茶产业发展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

本次预算公开数据为全系统汇总数据,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编报单位共有10个,具体是:

1、罗山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2、罗山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3、罗山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4、罗山县森防站

5、国营中心苗圃场

6、罗山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7、罗山县林政管理工作站

8、罗山县林业服务站

9、罗山县林政稽查大队

10、罗山县森林公安局

第二部分

罗山县林茶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罗山县林茶局2020年收支总计1440.63万元,与2019年年度1515.57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4.94万元,减少4.94%。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在职人员退休及人员调离,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会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罗山县林茶局2020年收入总计1440.63万元 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罗山县林茶局2020年支出总计144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63万元,占58.35%;项目支出600万元,占 41.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罗山县林茶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40.63万元。与 2019 年相比,减少74.94万元,减少4.94%。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在职人员退休及人员调离,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用。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0.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69万元,林业事务1303.71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38.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罗山县林茶局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40.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基本支出840.63万元,占58.35%;二、是专项资金项目支出600万元,占41.65 %

基本支出840.63万元中:林业行政运行支出315.82万元,占37.57%;林业事业机构387.89万元,占46.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7万元,占8.66%;医疗卫生支出25.69万元,占 3.06%;住房保障(类)支出38.36万元,占4.56 %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行政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支出57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82万元,专项资金支出261万元。基本支出315.82万元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96.2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6万元。专项资金主要是育林基本金减收补助201万元和茶产业发展专项经费6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罗山县林茶局20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0.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5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 年预算数相同。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我局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我局有12部车辆,其中8部执法执勤车辆,2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车辆2部,但2020年没有车辆购置及动行经费的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和2019年相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山县林茶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9.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7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49万元、政府采购一般专用药剂及防控预算1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未,我系统国有资产原值1079.17万元,累计计提折旧288.57万元,国有资产净值790.6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原值704.27万元,累计计提折旧96.63万元,净值607.64万元;通用设备原值319.6万元,累计计提折旧161.55万元,净值158.05万元;专用设备原值49.31万元,累计计提折旧25.39万元,净值23.92万元;办公家具等原值5.99万元,累计计提折旧5.0万元,净值0.99万元。

我系统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辆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车辆2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评价

罗山县林茶局2020年对重点项目预算开展绩效目标评价。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中的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后林区停伐产量进行监测,完成完善退耕还林成果保护面积;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进行绩效目标预评,完成上级下达的造林、森林抚育、国有林场改革、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任务。达到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罗山县林茶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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