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信政办〔2022〕67号)精神,确保省赋予县第二批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到位,持续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罗山县林业和茶产业局整理后的责任清单印发(附件),并就做好承接工作。
附件:罗山县县直部门权责清单梳理汇总表
罗山县林业和茶产业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