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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到罗山复核小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
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来源 : 水利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2439    

10月22日,省水利运行管理处副处长邹新峰带领专家组一行五人到罗山对罗山县小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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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库大坝管理相关规定,水库在除险后满5年需要对大坝的安全性进行重新鉴定,罗山县现有小型水库154座,截止2020年底,共有43座水库到期需要重新对大坝做安全鉴定,县水利局利用县财政资金委托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于当年年底完成全部鉴定任务,鉴定子路、高庄、方湾等8座水库大坝为三类坝,目前,县政府利用整合涉农资金对其中部分水库正进行除险加固,另一部分水库除险经费县水利局己积极向上级水利主管部门争取,资金有望今年年底前落实,明年汛前全面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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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核实等方式抽查了定远、莽张、子路、铁铺、朱堂等乡镇8座水库的大坝鉴定成果。通过复核,专家组对罗山县水利局委托的鉴定单位鉴定成果给予肯定,同时也指出,一是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责任重大,鉴定结果的正确与否关系到水库的安全运行,一定要严格依据规范,坚持科学、认真的态度全面真实的反映出大坝运行状况,为后续除险加固提供依据;二是对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要加强运行管理,尤其是汛期要正确调度,限制水位运用,要提前制定除险方案,积极争取各级资金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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