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罗山县河长事务中心在县水利局挂牌成立。罗山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丁新出席揭牌仪式。
罗山县自2017年推行河长制以来,建立了419人的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制定了河长巡河、考核管理等10多项工作制度,健全了“河长+”等多个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护、河流执法监管六项工作任务。实施了河流“三清一净”、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罗山县河道采砂管理模式、淮河生态修护均被水利部通报表扬。为高效推进河长制工作,更好地承担河长制六项任务的具体实施,积极落实“健全组织体系,坚持重心下移,推动人员配强、资源下沉、保障跟上,加强县以下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结合罗山实际,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罗山县河长事务中心。
县河长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一是指导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库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监督管理全县河道采砂工作,牵头负责监督指导非季节性河道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运转。二是负责全县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防汛调度、技术管理、除险加固、维护养护及综合开发等工作。
在揭牌仪式上,县水利局局长丁新指出:河长事务中心的成立,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时期治水理念,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下一步,河长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将罗山县河长制工作推向新高度。随着河长事务中心的成立,工作职能的进一步增加,需要尽快的厘清工作职能,进一步夯实工作职责,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工作高质量,为“美好生活看信阳、品质引领在罗山”和“一极四区”新罗山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