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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时间 : 2018年01月02日  来源 : 公积金中心  作者 : 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 2781    

为方便跨市就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异地转移接续,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已开通。这标志着广大职工的公积金可以通过该平台转移到现工作所在地,真正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减少了群众以往转移时往返奔波的不便,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了广大缴存职工的权益。

信阳异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

(一)职工申请

职工向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审核受理

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三)信息传递

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受理职工申请后,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继续联系函》,并传递到转出中心。

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可登陆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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