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了市民汪女士赠送的两面写有“秉公执法维民意 勤政廉明颂公德”“排忧解难办实事 真诚服务暖人心”的锦旗,表达了对信阳公积金工作人员贴心服务、为民解忧的赞扬和感激。
今年4月份,汪女士等6名离职员工向中心反映信阳某置业有限公司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要求该公司补齐其在职期间少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接到职工群众投诉后,罗山管理部主任曹伟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向该公司公积金专管员了解、核实6名职工的公积金欠缴情况,并详细阐释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规定。同时,在中心政策法规科和归集管理科的支持配合下,罗山管理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上门对该公司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并约谈,督促公司主动承担应尽社会责任,认真履行公积金建缴职责,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经过不懈努力,该公司最终同意按实际工资为汪女士等人补缴住房公积金6.5万元,并于8月7日全部补缴完毕。据了解,该公司其他职工也存在公积金欠缴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跟进关注,全力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增强企业和职工自觉缴存意愿,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为营造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