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地区的疏散接收领导机构负责疏散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疏散人员到达安置点后,要进行登记,并由当地的乡(镇)或私人户主安排住宿,组织疏散人员参加构筑或加固防护工事等工作,协调部分疏散人员参加建立安置区的食品能源、生活必需品补给工作,维护安置区内正常生活秩序。每一批疏散人员到达安置地区后,应该向市、区的疏散指挥部报告。要开展疏散转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战争的性质,进行防空知识技能的应急教育,提高被疏散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