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2024年11月22日
【“双争”活动专刊】社区民警巧断“鸡子”案
时间 : 2023年05月11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1523    

双争”活动专刊

近日,罗山县公安局高店派出所社区民警刘慰在辖区内走访的时,听到村民老人于某说邻居李某(化名)跑到自己家里,将自己养的大公鸡逮走了,于某一边哭一边抓着刘慰同志的手说道“刘警官,农村里养只鸡可不容易,你是咱村的驻村民警,可要为我做主啊”。

这时,在一旁居住的老人李某(化名)走出来解释道“刘警官,你可不要听她瞎说,明明是我的鸡子跑到她家里来了,我是去她家里把我的鸡子逮回来”。

两个老婆婆年龄都上了七十,脾气火爆,各执己见,争论个不停。民警无奈在两家的鸡圈来回观察,看着眼前一只只基本相似,个头没啥差别的土鸡,一时陷入了两难。

微信图片_20230516104545.png

突然,民警想到一个办法“农村的土鸡都有认家的习性,傍晚咱们把鸡放在两家中间的空地上,看鸡往谁家回,说明鸡就是谁家养的”,紧接着各家的土鸡都纷纷回到自家的鸡圈。一起看似普通纠纷被社区民警巧妙的化解了,两个老人也握手言和,继续做好邻居。

作为一名社区民警,刘慰对这样的事屡见不鲜。农村居民家庭不睦、邻里纠纷时有发生,这些事情看似不起眼,一旦没有处理好,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社区民警这时就要将“难断”化“巧断”。在调解过程中,要有足够的耐心与热情,做到“热心肠、冷处理”,把问题公平、公正的处理好,使群众满意。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号 豫ICP备120258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