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诚信建设氛围,推动企业诚信建设,发挥企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力军作用,9月28日,罗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罗山县弘运汽车客运公司开展“诚信宣传”和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
在罗山县弘运汽车客运公司,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胡永向与会驾驶人传达学了省公安交警总队《关于9月全省大中型客车乘客安全带使用情况的通报》,对近期全省发生的大中型客车交通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结合罗山实际,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文明驾驶,遵章守规。双节期间人、车流量急剧增加,既是游客出行的高峰期,也是客运市场仅次于春运的黄金周,遇有交通拥堵和路段堵塞,一定要带头有序通行和耐心等候,调整好自己的情绪,不开斗气车、不违规加塞、不违法逆行、不疲劳驾驶。二是履职尽责,提醒到位,驾驶人在自觉接受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和客运公司安全管理和监督的同时,严格履行对乘客安全负责的职责,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禁品乘车,提醒并监督乘客系好安全带。三是洁身自好,警钟长鸣。取得客运驾驶人资格的都是驾驶员中的佼佼者,你们手握的不仅是方向盘,更是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点驾驶人,不但不能在驾驶客运车辆期间发生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同样要警钟长鸣,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根本要求,一旦驾驶除客运车辆以外的车辆因酒驾、醉驾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同样要承担取消客运驾驶人资格的严重后果。
同时,向企业员工阐述了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倡导企业发挥诚信经营示范作用,积极营造诚信经商、文明服务的氛围,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风尚,呼吁企业职工珍爱自己的信用记录,做诚实守信的人,真正让诚信意识内化于心,外见于行,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会上,翁可为代表客运公司对公安交警部门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对常年坚守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一线的民辅警表示由衷的敬意。他表示,客运公司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带领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筑牢诚信意识,遵章守规、安全驾驶、热情服务,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温馨、便捷的良好客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