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始终把打击的锋芒指向盗窃、诈骗等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民生案件上。近日,先后破获多起盗窃、接触性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为受害人追赃挽损10余万元。
2024年7月8日9时许,城区居民魏某报称:当天上午发现自己放在卧室衣柜里的1900元现金不见了。接到报警后,刑警、视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经视频追踪发现,7月6日下午5时许,有一名戴头盔、手提红挎包的男子从受害人住宅附近经过,形迹可疑。经反复研判,最终锁定嫌疑人陈某(男,50岁,信阳市浉河区人,有吸毒、盗窃前科)。民警经过两天两夜的蹲守,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经审讯,陈某对7月6日下午窜到罗山城区捅锁入室、盗窃魏某家中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其在信阳市区浉河区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6月18日上午,宝城街道居民郭某报称:2023年5月,其在网上认识一名自称陈某的女子,经过聊天,二人确立恋爱关系。一年多来,该女子先后编造各种理由让郭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向其“借”走10余万元。直到今年6月,郭某发现该女子发给他的照片均系别人抖音上的照片,同时,女子将微信、支付宝注销、手机停机,郭某方觉得上当受骗,于是报警。刑警大队接报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过精心研判,深挖细查,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女,26岁,罗山人),并于7月10日将陈某抓获。经审讯,陈某交代了其以谈恋爱名义骗取郭某信任,骗取郭某以微信、支付宝向其转账现金10余万元。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表示认罪认罚,目前,其亲属已主动通过公安机关赔偿郭某被骗的近10余万元现金,犯罪嫌疑人陈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