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罗山县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创新监管方式,规范行业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罗山县司法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方式,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规范监管行为,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创新管理方式,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
(二)公开高效。对不同类型的监管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抽查工作任务
(一)抽查事项: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的行政检查。
(二)落实抽查准备工作。县司法局进一步建立完善检查主体名录库。各部门各自确定参与检查执法人员名录,双方单位应报送执法人员2名以上,组成联合检查组成员。
(三)开展现场检查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双方确定具体的检查日期,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根据各自检查事项,准备检查记录表及其他检查资料,按商定时间统一到点检查。两部门检查人员要互相配合,依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联合检查。检查结束后,双方互通检查工作信息,做好汇总工作。
(四)做好检查总结、结果公示。联合检查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开展联合检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及时统一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检查任务结束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县政府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抓好落实,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密切协同,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确定联合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和工作效率,严格依法行政。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