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公民市民和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现阶段反馈意见情况,起草单位将对《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补充完善,我局于2023年12月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即日起停止征求意见,待文件完善并正式印发后,另行公示。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