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省政府核定公布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豫政〔2021〕37号),涵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五个类别,我县彭新镇罗山红二十五军长岭岗战斗及驻地旧址、竹竿镇清代罗山大王庙、莽张镇新石器时代板石桥遗址等三处文化遗产成功入选,至此,我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达到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的大幅度增加,进一步夯实了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丰富了我县的文化内涵,也是助力文旅融合战略的优势资源。
(竹竿镇清代罗山大王庙遗址)
(彭新镇罗山红二十五军长岭岗战斗及驻地旧址)
(莽张镇新石器时代板石桥遗址)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和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从完善“四有”(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记录档案、树立保护标志、设置保护机构或安排专人管理)基础工作入手,统筹规划保护维修,不断强化安全防护,积极宣传展示利用,切实把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
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