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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发〔2016〕4号 中共罗山县委 罗山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6年5月19日)
时间 : 2018年01月19日  来源 : 工信委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2939    

为认真贯彻《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信发20159)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以下简称非公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加大对非公经济财税融资支持力度

1.改善企业金融服务。建立金融服务激励机制,搭建政、银、企三方互信合作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和银企对接会的形式,实现非公企业资金需求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制定出台《罗山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工业经济发展考核奖惩办法》,积极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对非公企业支持力度,对支持罗山地方经济发展力度大、贷款额度高的金融部门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经营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通过财政担保,银行支持,企业互保,矿权、厂房、设备抵押等方式,为“一区一园”提供贴身的金融服务。

 2.加大财税专项资金支持。县财政按企业当年地方级税收增量部分中设立罗山县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和罗山县非公经济奖励基金,用于非公企业技术创新、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对外开拓市场、人才培训、奖励非公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等。县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作为“一区一园”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一区一园”基础设施建设。“一区一园”每年的新增税收,原则上全部用于“一区一园”专项建设和专项基金增量。积极推广政府与非公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支持非公资本参与公共领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3.强化担保贷款服务。充分发挥县级政策性担保公司的功能和作用,鼓励和引导宝城担保公司、泰隆小额贷款公司对非公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担保公司担保费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县财政逐年给担保公司加注资本金。县产业集聚区宝元资产公司要在新增融资和担保功能上发挥作用,通过资产整合等方式扩张资本金规模3000万元,主要为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项目落地、骨干企业的发展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县财政继续依托县内金融机构扩大“助保贷”规模,县内各主要金融机构的投放不低于1000万元,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为中小微企业还旧贷新提供支持。

二、强化用地保障,确保建设用地需求

4.用好已批存量土地。集中开展企业用地遗留问题清理活动。对已经省政府批准征收,但尚未供应的土地情况进行清查,澄清已批未供地块区位、性质及未供应原因,其中尚没有项目使用的土地,优先保障非公企业项目。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澄清闲置原因,区分类型,依法处置。因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且超过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法按程序调整给其他非公企业使用。

5.科学安排增量土地。省里分配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市政府关于计划指标分配使用的要求,坚持“优急保重,维护民生”,重点保障省、市重大建设项目、产业集聚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对符合上述范畴的非公企业项目用地,优先予以保障。

6.用活城乡增减挂钩。抓好使用“周转指标”城乡增减挂钩项目的拆旧复垦工作,更好地争取省里的城乡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对符合城乡增减挂钩规划的非公企业项目用地,优先予以保障。

7.提升保障服务效率。对已经通过划拨、租赁等方式使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企业,根据企业发展需求,依法依规及时为企业办理相应的土地出让、转让、抵押等相关手续。今年年底以前,要彻底解决“一区一园”内32家企业土地遗留问题,对以后的重要工业用地要早规划、早申报,原则上达到即用即供。

三、加强用工服务,化解用工矛盾

8.做好用工对接。建立健全县、乡、村(社区)三级一体的用工就业服务网络,在“信阳市人力资源网上超市”的基础上,建立“罗山县人力资源网站”,实行劳动力登记建档制度、失业登记制度、企业空岗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地掌握我县劳动力就业信息。县“一区一园”要设立专门的用工服务中心,每年召开4次以上的用工对接招聘会。按罗政办201441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招工经费财政补贴政策。

9.加强人才培训。在人才培训上,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依托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采取委培、代培、订单式培养等方式,重点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服务。县职业中专要面向“一区一园”,积极向上汇报,尽量争取和开设与企业用工需求相关联的培训专业。县人社局要积极创造条件,依托“一区一园”建立实训基地,每年培训人员不低于1000人。在人才引进上,企业引进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与企业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可依照政策享受安家、生活、医疗等相关补贴补助;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非公企业,对高等院校毕业生来我县自主创业并担任独立法人的,优先安排进入县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减免生产厂房租赁费用、小额贷款支持等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政策规定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0.健全服务制度。坚持重点企业保护制度,认真落实“一站式”、“企业25天宁静工作日”、“一费制”、“行风评议督查”等制度。

“一站式”服务制度:落地企业需要办理的环评、征地、规划、工商、税务、林木采伐、社保、卫生、水土、安监、消防等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由县“一区一园”负责全程代办服务。对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当场办结的事项,一律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即收即办,不得到部门循环审批。对程序、条件相对复杂,不能在行政服务中心当场办理的,按照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示的规定时限办结。属本省、市级权限范围的审批事项,由县内对口部门负责落实办理。各相关对口部门不得以报批费用少、补偿标准低、情况特殊等其他附加条件拖延办理时限。

“一费制”收费制度:组织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能合并、取消的一律合并、取消,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取,严禁提高标准或变相提高标准乱收费。全面清理涉企中介机构收费项目,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减少费用的尽量减少,实行涉企收费项目登记手册制度,凡手册没有登记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交。对县内“规上”企业的各项规费(税收除外),由县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企服办)牵头,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核定出每个企业全年的各项应缴费用,报经审定后行文公示,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代收,禁止各部门到企业各自收费。对违反规定私自到企业进行收费的,企业有权拒绝,并向县企服办投诉举报。

“企业25天宁静工作日”和检查审批制度: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企业25天宁静工作日”要求,每月125日县域内任何单位不得到企业检查和收费,本县之外市以上组织的检查由对口的县域部门负责申报后实施。25日以外安排的检查,必须报经主管工业的副县长批准。宁静工作日内的上级检查及每月25日以外的各类检查必须事先在县企服办填写《企业检查、收费申请审批通知单》,进行登记备案。对未经报批的检查、收费,企业一律予以拒绝,并向县企服办投诉举报。

行风评议督查制度:县非公经济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两次行风评议活动,参评人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规上”企业代表、社会其他人士参加,评议对象为涉企的政府职能部门,评议实行问卷、走访等方式,评议结果在全县通报,对当年评议后三名的单位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靠后的单位实行问责。

11.建立投诉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各种清单以外的违规收费、违反25天宁静工作日和违反程序乱检查乱处罚行为。设立中小微企业服务投诉电话,建立查访和追责机制,对故意刁难、妨碍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2.抓基础搭平台,服务大众创业。一是按照“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模式,创建罗山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我县农副产品加工、电子信息、石材建材、木材加工、纺织服装等行业开展信息技术、网络融资、项目备案等各项服务。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坚持“一企一策”,及时有针对性开展好服务工作。二是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引导企业开展产品供求、人才招聘、技术咨询、产品展览等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百度翔计划”活动,今年上半年完成县电子商务孵化园正式运营,每年促成10家以上“规上”企业上线入驻阿里巴巴(信阳)产业带。三是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一区一园”要加快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示范基地。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者,提供切实有力的各项创业服务。

13.加强行业商会协会作用。在组建罗山电商协会、罗山石材协会的基础上,加快推动电子信息协会、农副产品加工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的建设步伐,充分发挥行业商会信息、人脉资源等优势,对招商引资有突出贡献的行业商会、组织指导本行业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获得国优、省部优产品品牌和荣誉称号的商会予以表彰和经济奖励。

六、做大做强新型工业

14.培育优势品牌,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依托“一区一园”,以产业集群化、生产低碳化、资源集约化为方向,培育壮大绿色食品、电子信息和石材三大主导产业集群。要依托产业优势,制定出台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打造知名品牌。支持非公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加快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资格认定推荐力度。对企业成功申报不同级别品牌的分别给予资金奖励。重点扶持现有“仙灵”、“申林”、“老寨山”、“灵鼎峰”茶叶,“满堂红”粮业,“何家冲”酒业,“元捷”水泥做大做强,争创国优、省部优品牌。石材园区重点引导支持石材行业商会申请注册“河南金麻”石材商标,打造区域品牌,将“河南金麻”叫响国内国际市场。更加重视和支持石材产业循环发展,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集中开展废石废渣综合加工利用,将县石材园区进一步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和“最具发展潜力的石材园区”。

15.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大对非公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非公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自主创业能力建设。扶持科技型企业,建立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技术转型升级重大科技项目库,经专家评审后实施的,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获批成功后给予资金奖励;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认定当年起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积极帮助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抵扣政策。

16.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非公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培训力度,县企服办会同社保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培训,全年培训时间达到50学时以上。同时加快实施非公企业培训工程,由政府出资、企业推荐,每年选派510名优秀人才到高等院校接受培训,开拓视野,增长见识,切实提高我县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17.推动企业产品产销对接。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制定出台《罗山县工业产品鼓励采购目录》,将本地合格工业产品纳入县政府采购计划,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凡县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同等情况下没有优先采用本地合格工业产品的要写出情况说明。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组织举办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供货和重点企业配套对接活动。对县政府组织参加的省内外重要展销活动,由县财政资金对参展企业摊位费给予补贴。县内建设项目凡采购本地建材、电子电器、装备制造等行业工业产品100万元以上的(采购对象须为《罗山县工业产品鼓励采购目录》企业),由被采购企业和县财政按0.5%向采购单位补贴,每个项目每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七、建立健全非公经济激励与保障机制

18.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强化督导问责。成立罗山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制定非公经济发展规划,研究解决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一区一园”设立由县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参与的联合督查办公室,对部门落实政策、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等工作全方位督导,定期通报情况,定期整改问题,对落实政策不力、人为设置障碍的单位和部门严格问责、公开处理,着力解决政策够用不管用、“空头支票”不兑现问题,形成全县非公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19.建立激励评价制度。建立健全非公经济运行、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对各乡镇非公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开展罗山县非公经济年度“发展三强”、年度“发展三佳”活动,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非公经济发展表彰大会,对年度先进企业、相关部门及发展非公经济有功个人予以奖励。

八、切实落实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

20.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中央及省、市、县出台的有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及时宣传各类政策法规,帮助企业把握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让政策措施真正掌握在业务层、落实到企业中。宣讲罗山发展非公经济、尽快补齐工业经济发展短板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工业,学习工业,研究工业,支持工业的舆论氛围,积极推动全县非公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1.本实施细则由县政府负责解释。

22.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中共罗山县委办公室              20165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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