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统计的范围如下。
按照能源进行分类:
1、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消耗量是指通过输气管网或天然气罐提供的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的总量。
2、原煤:用于燃煤锅炉、炊事等环节的煤炭,包括无烟煤、烟煤和褐煤。
3、汽油、柴油、煤油:包括公务用车、锅炉等环节所消耗的汽油、柴油、煤油。
4、电力:通过城市电网提供电能。我国大部分的电力是通过燃煤产生的。
5、市政热力:通过市政管网或工业锅炉燃烧提供的热水,以及过热饱和蒸汽。
6、水消耗:通过市政管网或自备水井供应的自来水、生活热水,以及外购的饮用水。
7、其他能源:主要是指上述能源以外的能源使用,如太阳能、地热、生物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