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市及《中共罗山县委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罗发[2017]11号)相继出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以来,县供销社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开放办社的原则,通过直接投入、参股、控股、承包等形式,承继供销社传统经营业务,陆续开办了农资、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工业品配送、农副产品购销企业、综合性超市等经营实体6个,组建基层社1个,拥有自营店、加盟店等网点76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