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县小麦成熟收割期遭遇“烂场雨”天气,机收小麦如果不能及时晾晒或烘干,易造成萌动、发芽、霉变等损失。为了稳定粮食产量,保护农民利益,减少灾害损失,确保颗粒归仓,需要对机收小麦进行烘干作业。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扛牢扛稳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2023年麦收调度会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持续阴雨天气对小麦收获的不利影响,支持引导农户烘干作业,减少麦收损失,保障农民利益。
二、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的确定。受到阴雨天气影响、开展相关抢收或者烘干作业、成本上升的农民或者经营主体。
(二)补助范围的确定。在罗山县境内承包耕地或流转耕地上种植小麦,2023年夏收期间,需要烘干作业的,纳入补助范围。
(三)资金发放的确定。主要用于对拥有粮食烘干设备的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小麦烘干给予补助。烘干企业根据夏收期间实际完成的烘干小麦数量申报补助资金。烘干企业要合理确定烘干成本,减少烘干服务费用,减轻农民烘干负担,让农户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提高服务质量,支持鼓励农户小麦烘干。
三、补助标准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小麦烘干成本费用,确定每烘干1公斤小麦补助0.06元(即60元/吨),小麦含水量控制在14%以内。
四、实施程序
烘干企业要在县乡部门的组织下,有序开展烘干作业,做好小麦烘干台账,经乡村两级核实、汇总、公示后,向罗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申请烘干补助资金。
(一)烘干组织。我县小麦成熟期“烂场雨”主要发生于5月25日-5月30日,6月3日下午之后连续零星雨天气。我县小麦烘干作业集中在5月25日至6月9日期间,要积极做好小麦烘干调度工作,确保5月25日以来抢收的小麦应烘尽烘,颗粒归仓。
(二)工作记录。烘干作业期间,烘干企业要及时做好烘干台账,烘干作业人员对每天的烘干台账要进行签字确认。烘干台账包括:烘干农户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烘干小麦数量、应收取烘干费用、实际收取烘干费用、农户签字等。烘干作业完成后,烘干企业要及时汇总烘干台账,填报《罗山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贴申报表》,并将烘干台账整理归档。
(三)汇总公示。烘干作业完成后,烘干企业根据烘干台账,并对烘干台账进行汇总。村级根据烘干企业台账,逐项核实,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乡镇进行二次核查和公示。两次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材料报送罗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
(四)县级审核。罗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成立县级核查组,根据乡镇核查结果,对烘干企业机组、烘干台账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资金兑付。公示结束后,由罗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烘干企业。
五、结余资金使用
我县小麦烘干补助资金401万元如有结余,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统筹用于支持麦收相关工作(购买农机具和烘干设备除外)。
六、实施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小麦成熟收割期遭遇“烂场雨”天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全县上下一盘棋,做到人停机不停,全力抓好小麦抢收和小麦烘干工作;积极宣传小麦烘干补贴政策,公开小麦烘干补贴流程,提高补贴政策的知晓率和透明度;支持鼓励烘干企业开展烘干作业,积极申报烘干补贴,降低烘干成本,引导麦收农户应烘尽烘,提高烘干数量和质量,减少麦收损失。
(二)规范补贴流程。按照方案要求,县乡村三级,层层把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做好申报补贴的受理、记录、公示、核实、发放、归档等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发放及时,使补贴资金落到实处,真正发挥资金的支农惠农作用。
(三)强化项目管理。在公开、公示的基础上,按照“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建设,罗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按计划、分阶段的开展指导和督导,加强对项目的监管、组织和实施,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规范资金使用。按照烘干企业开展烘干作业、县乡核实小麦烘干数量兑付补贴资金,严格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套用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罗山县农业农村局
罗山县财政局
罗山县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