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平价商店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作用,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意见》和《罗山县平价商店考核和奖励办法》规定,2017年11月3日,罗山县物价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平价商店考核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2017年平价商店考核工作。通知规定,2017年度平价商店考核时间自2017年11月20日开始,至2017年12月25日结束,考核工作由县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对象为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内容按照《罗山县平价商店考核和奖励办法》规定执行,考核采取监管部门现场测评与第三方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知要求,各平价商店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对照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积极主动地配合考核工作,确保2017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积极促进平价商店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