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专户管理。在银行为各预算单位开设社保缴费专户,专门用于各预算单位社会保险费的归集和缴库,该账户不得转入除社保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资金,确保专户专用。
二是签订协议。各预算单位以子账户为扣款账户通过电子税务局同税务机关、银行签订三方扣款协议,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社会保险费费款的直接缴库,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缴库成本。
三是代扣代缴。预算单位通过财政综合系统将缴纳社保费的财政资金转入子账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社保费的申报缴费和代扣代缴职责。
四是部门联动。税务局会同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人行成立全县预算单位社保费缴库工作专班,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对预算单位的业务指导,帮助预算单位采用新的缴库方式申报缴纳社保费款,及时解决预算单位在社保费缴库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确保社保费款及时安全缴库。(审稿/汪浩 校稿/李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