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2024年04月20日
雷霆出击 办案神速 撑起民营企业合法经营的法治蓝天
时间 : 2021年03月15日  来源 : 县石材园区  作者 :   浏览次数 : 11995    

    日前,罗山县公安局和法院联合处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并于2021年3月8日将执行款77.7万元转交给罗山县东南石业有限公司,解决了该公司复工复产的资金难题,优化了企业经营的法治环境,在县石材专业园区传为佳话!

    县东南石业有限公司与杭州市李某的合同债务纠纷案件,县法院于2018年7月判令其支付货款55.8万元及利息,经申请,县法院于2018年11月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执行局长许朝地、执行法官李瑞等奔驰千里到杭州,对李某的财产进行了查询,但李某拒不配合;随后执行法官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方法监控其财产, 发现2019年到2020年期间其有巨额银行流水和收入,但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涉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移送到县公安局。该局分管局领导刘强和刑警大队长卓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刑警大队专门力量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历经艰辛,于2021年3月5日,在温州将其抓获,李某承认了犯罪事实,并自觉履行了55.8万元欠款及利息共77.7万元,和县东南石业有限公司达成了谅解。

    近年来,县石材专业园区和县各职能部门不断优化对园区企业服务的方式方法,致力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别是县公安局、县法院在维护园区社会治安、解决企业多头债及合同纠纷方面,公正执法、司法,打击不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经营,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上述案件的处理迅速、及时、接地气,深受好评,园区企业纷纷表示将继续扎根罗山,合法经营,助力罗山经济发展。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 豫ICP备12025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