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罗山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一)局长行政执法责任
1.领导全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
2.全面负责县烟草专卖局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贯彻和执行。
3.对重大复杂案件和事项,组织有关负责人集体进行讨论并依法作出决定;对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进行组织并依法作出决定。
(二)副局长行政执法责任
1.协助局长抓好全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
2.对专卖科、法制办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纠正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或者不适应的内容。
3.对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进行审核,纠正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或者不适应的内容。
4.组织实施局长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三)专卖科负责人行政执法责任
1.协助分管领导抓好行政执法工作。
2.组织起草职责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并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纠正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或者不适应内容,保证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合规。
3.对职权范围内的各行政执法事项,认真组织调查取证、情况收集等工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向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保证各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
4.负责协调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查处涉烟违法案件信息联动及共享机制。
5.组织实施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四)专卖科综合管理岗行政执法责任
1.起草职责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
2.承担专卖公文运转、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罚没物品的处理和罚没款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专卖执法队伍的组织建设和教育培训。
5.监督专卖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
6.负责全县专卖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专卖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7.负责专卖管理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8.完成科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专卖科证件管理岗行政执法责任
1.负责全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制证等工作。
2.依法办理科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专卖打私打假岗行政执法责任
1.负责全县烟草打假行动的协调和组织工作,依法取缔非法烟草专卖品生产加工窝点。
2.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假冒及走私烟草专卖品等重大案件。
3.组织、协调打击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的经营和查办。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专卖市场监管岗行政执法责任
1.负责对全县烟草市场依法监管,查处非法运输、仓储、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监督、检查全县卷烟零售市场状况,开展实施专项治理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2.负责查处辖县内涉烟违法违规经营案件。
3.宣传烟草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卷烟零售户自觉守法。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专卖执法督查岗行政执法责任
1.起草职责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督导、检查全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
3.负责全县烟草专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
4.负责专卖执法案卷的审查、指导工作。
5.依法办理科室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