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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镇2018年动物防疫工作意见
时间 : 2018年03月28日  来源 : 灵山镇  作者 : 党政办  浏览次数 : 1500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为确保畜牧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有效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特制定2018年度动物防疫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等畜牧业法律法规,通过机制创新,强化动物防疫资源化管理,制定有效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提高动物防疫质量,全面完成各项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确保全镇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动物防疫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坚持春秋普防、月月补防制度,规范化、程序化开展免疫工作,免疫档案、耳标、免疫证应三证相符,保证防疫质量。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四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应免畜禽集中免疫率必须达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面保持在70%以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施行全面免疫,免疫密度也应达到100%,仔猪流行性腹泻等动物疫病要做好重点地区的免疫,切实构筑起免疫保护屏障。

三、免疫时间安排

春季普防在3月上旬至5月上旬集中开展,5月下旬进行上半年检查考核。秋季普防在9月下旬至11月上旬集中开展,12月进行全年检查考核。

四、方法与措施

1、继续实行双轨目标管理责任制。政府和业务部门分别层层签订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保证防疫的顺利实施。防疫员要分片包干,责任区明确,不推诿扯皮,不留空白村组。

2、加强防疫队伍建设。动物防疫队伍因需设岗,岗前培训,择优聘用,持证上岗。按防疫员编制名额,在已取得动物防疫员资格的人员中择优向县畜牧局推荐我镇应聘的防疫员,经县畜牧局组织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证上岗。

3、保障防疫物资供应。防疫物资,实行逐级供应,系统封闭运行。疫苗、免疫档案、耳标、免疫证统一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供应。任何个人和单位防疫物资不准从其它渠道购买。

4、加强物资储备和预备队建设。要继续维护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用后或过期要及时更换补充。疫情控制预备队要经常组织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快速反应,及时应对。

5、加强组织管理。动物防疫实行行政、业务双重管理办法。

⑴行政管理:动物防疫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委会主任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镇农业发展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工作,为具体责任人。

⑵业务管理:镇农业中心要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计划、及早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工作,并组织督导和检查,促进全镇动物防疫工作统一、均衡、快速开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防疫工作任务。

五、检查考核

动物防疫分半年、全年两次进行量化考核。第四季度免疫工作结束后,由镇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镇防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防疫员工资补贴以防疫考核成绩为依据,每半年兑现一次。

 

                           灵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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