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楠杆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通知》(罗环攻坚办〔2019〕55号)的要求,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统筹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楠杆镇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制定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散乱污”企业整治机制,统筹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建立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在乡村两级组建巡查队,建立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制度,在网格内组织开展定期巡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和巡查记录台账,有序开展环境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分类整治,动态清零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不能达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标准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散乱污”企业,国家对“散乱污”企业另有标准的从其规定),按照“先停后治”原则,落实“三个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措施分类处置,持续开展整治工作。目前,全镇共取缔散乱污企业4家,升级改造1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散乱污”企业整治是一项长期艰难复杂的工作,其涉及面广,各行各业的微小型企业都有可能在没有合格环保措施的情况下生产,需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共识,推动全民积极参与支持,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在重要场所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开设宣传专栏,举办一系列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参与、造全民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的浓厚氛围,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