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2024年11月23日
罗山县楠杆镇:多举措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 : 2020年09月03日  来源 : 宣传办  作者 : 杨俊  浏览次数 : 1919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楠杆镇紧紧围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为中心,突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为己任。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设立楠杆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成立楠杆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由镇长王庆伟同志兼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成立“楠杆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楠杆街道、五一社区和伍家坡社区以及农村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在摸清全镇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摊贩基础信息及基本情况之后,严格落实县食安办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和《罗山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社会共治

按照创建要求,为提升楠杆镇群众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走进“社区”、“集市”、“学校”、“企业”等活动,并利用公共电子屏和议事会大力宣传,希望辖区群众支持创建工作,为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横幅12条,与广大群众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食品安全宣传,提高了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重要性的认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人人知晓示范创建工作,人人参与示范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楠杆镇建立了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机制,农产品农贸市场、零售市场等严格落实市场准入查验等制度;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单位依法签订协议,并有完整记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小煤炉,鼓励安装油烟净化器。

楠杆镇加大对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确保楠杆镇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环节得到有效规范,各环节日常监管率达100%。强化高风险食品安全环节监管,农村集体聚餐、托幼老、学校食堂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确保万无一失。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网格化”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确保日常监管不留死角。

四、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镇食安办不定期组织镇市场监管所、学校、农业中心、执法大队等食安委成员单位,在日常、复工复学及节假日等关键时间点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就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学校、养老院、服务区、单位食堂等场所进行检查,突出对餐饮、食品经营证照、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原料食材采购、卫生及“三防”设施等情况的检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经营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通过检查整治和整改隐患,排除隐患,杜绝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食品销售业、餐饮业全面实行综合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全镇饮食安全。加强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其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通过下发通知书的办法,督促无证照或证照过期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一看二查三处理的办法,看经营主体资格,看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看本簿填写,查进货发票,食品质量,货源供应等,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让经营户心服口服,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35家次,查处并销毁过期食品约10公斤,下发整改通知42户,纠正轻微违法行为25户,立案6起。

五、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

食品快检、抽检有利于我们掌握、客观的评价辖区的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控制食药安全风险。采取日常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检测抽检相结合,就高风险环节增加抽检频次。今年已经完成了不同经营主体不同品种的食品快检50批次,配合县局完成80余批次的食品抽检。

六、落实食品安全风险应急管理工作

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楠杆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报告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并明确食安委成员单位各自责任,下发责任清单。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省、县关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要求,对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细则及任务分解表考核标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保障辖区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号 豫ICP备120258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