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罗山县青山镇财政所坚持依法行政,采取“四举措”加强财政法制化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促进法治财政建设长足发展。
加强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法律素质,认真组织学习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政策理论水平和财政素养,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财政监督。积极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将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服务承诺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栏、网站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用良好的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促进学习。
三是加大普法宣传,营造宣传热潮。积极学习宪法,扎根基层,立足实践。学习宣传《民法典》,提升财政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财政改革发展、全面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财政工作质效。严格把控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等支出管理关口,毫不动摇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使财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提高财政部门管理效能,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