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在青山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下,近日,青山市场监管所迅速行动,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是开展全镇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全镇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经营场所消杀、防疫物资储备、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按照所有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的原则,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管控聚集性活动,持续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三防”设施有效使用。
二是开展冷链食品安全(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全面运用“豫冷链”系统,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提前报备、核酸检测、入库追溯、流向核查等制度;严格执行冷链食品溯源管理,记录好出入库数据商品信息,保证每批次产品来源可查、过程可控、去向可追。
三是督促各超市、药店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全镇各个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暂停销售退热药物;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无空白”的原则持续开展经营场所环境消杀工作,并进行形式多样的防疫知识宣传,提醒顾客戴好口罩;认真落实进店测体温要求,门口及收银处一米线标示明显,落实好距离间隔。
四是抓好风险隐患整改落实。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建立问题台账,压实整改责任,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切实将常态化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青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共检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11家,其中大型商超3家、冷库2家,餐饮服务单位5家,农贸市场1家,下达责令整改文书4份,警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