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环委办《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发文,青山镇深入学习文件精神,本着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的宗旨,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我辖区内的石山口水库等水源地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显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并设立隔离防护设施等。
二、排查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依托河(湖)长制,定期全面排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垃圾杂物、排污口、违章建筑、网箱养殖、垂钓等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好整改方案,限期解决。
三、推进水源地周边综合整治。青山镇加快调整、优化水源地周边及上游产业结构和布局,着力消除源头污染。同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库区周边坑塘污染治理,定期清理漂浮物和垃圾,确保塘内水质达到三类水体要求。
四、提升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能力。与县水质监测部门等多门加强联动,认真分析监测信息,及时发出水源地安全预警。同时做好蓝藻水华防控,及时打捞水体蓝藻,防范蓝藻水华大面积爆发。
接下来,青山镇将进一步严格督查考核。不定期对全镇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及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问责,同时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长效监管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推进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坚持“回头看”,完善公众参与及监督机制,并以公开推动监督,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不严不实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好我镇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