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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新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时间 : 2019年07月29日  来源 :   作者 : 张润霞  浏览次数 : 14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潘新镇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察委的安排和部署,在全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

一是查问题。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全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潘新镇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实际情况,制定《潘新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紧盯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方面,重点查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监管、帮扶政策落实、办公经费使用、干部工作作风、贫困户精准识别以及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惠农政策是否严格落实到位。

二是堵漏洞。组织纪检、扶贫、财政、民政、社保、土地、村建等部门和各村(居)召开研判会议,查摆自身问题,商讨防范措施,堵塞制度漏洞。如完善各种制度,精简工作程序,明确政策标准,公开办事流程;严格执行制度,明确个人职责,加强过程监管,及时请示报告,公开重大事项等。

三是强监管。为有效降低廉政风险,镇纪委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和问责。通过查阅资料,入户核查,实地走访,督导检查重点领域,约谈提醒关键岗位等方式,排查问题线索,督促立行立改,管住违纪苗头。对工作敷衍应付、态度不端、作风不实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对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进行严肃问责并及时通报曝光;对主动交代问题、无犯错故意且有改过表现的,实行容错纠错机制。

四是重教育。定期召开扶贫领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具体案情,宣读处分决定,剖析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警醒教育游走在法纪边缘的干部。同时,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扶贫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让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明辨是非、对照标准、反思自我、主动纠错、知错止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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