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扎实做好河道日常巡查、河库水域监控等工作,实现河库水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近日,罗山县潘新镇纪委开展了河长制工作督查。
潘新镇纪委采取实地查看河道现状、查阅河长制APP智慧系统巡河轨迹、巡河日志等方式,对镇、村河长库长巡河巡库情况、河长制公示牌人员更新情况和“清四乱”整治问题进行了督查。重点查看了河库内及河道两侧是否存在生产生活垃圾,是否有新建违法建筑物,是否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情况,针对督查中发现部分碎石渣土及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及时反馈相关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目前问题已全部排查整改到位,保证水域岸线管理规范有序。
该镇纪委要求: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提档升级,切实做好河长制履职、河库管理保护工作,把河长制责任抓牢,有力有效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各村要认真做好巡河记录,建立巡河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台账,提出解决问题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做好跟踪落实、对账销号工作;要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开展巡河,做好河长制APP巡河记录及河长工作日志,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
“下一步,镇纪委将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督查,开展常态化督导工作,及时了解各级河长库长履职和河库管理真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对于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河长库长镇纪委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对发现突出问题采取提醒、通报等方式,督查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各级河长库长把责任抓牢、抓实,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罗山县潘新镇纪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