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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高店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通知
时间 : 2018年10月15日  来源 : 高店乡  作者 :   浏览次数 : 4396    

 

高政201883号

 

关于调整高店乡食品安全委员会

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职责,落实任务,构建全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乡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丁  (乡政府乡长)

副主任: 王若冰(乡党委副书记)

        杨祥钊(乡政府副乡长)

 员:  (乡派出所所长)

          (乡财政所所长)

邹汉志(工商质监分局局长

王元梁(乡民政所所长)

高国涛(乡食药监所所长)

王成良(乡农业中心主任)

夏正强(乡文化中心主任)

高坤明(乡卫生院院长)

胡延龄(乡中心校校长)

陈明超(高店初中校长)

程家忠(乡粮管所所长)

 (司法所所长

 (泗淮村支部书记、主任)

何光金(中心村支部书记、主任)

王元超(王湾村支部书记、主任)

王元荣(高道村支部书记)

闫国兵(闫河村支部书记)

高国成(东街社区居委会主任)

夏勤厚(高店村会主任)

张传明(高庙村委会主任)

范正才(湖南村委会主任)

刘义涛(三合村委会主任)

  (余畈村委会主任)

陈学武(陈堂村委会主任)

查纯学(张河村委会主任)

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是乡政府设立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全乡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县三级市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全乡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三、领导协调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各党总支、村,机关、乡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督促各党总支、村,机关、乡直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

四、分析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形势,定期听取各党总支、村,机关、乡直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整合监管资源,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检测、监管和评价等体系建设。

六、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规范信息上报和发布行为。

七、负责乡级食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及其资金的管理和安排使用。

八、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乡政府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乡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乡食品药品监管所,具体承担乡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祥钊同志兼任。各村街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村主任、文书兼任食品安全信息员。

 

 

                  高店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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