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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工作方案
时间 : 2018年02月08日  来源 : 龙山办  作者 :   浏览次数 : 4275    

龙办文〔2018〕14号

 

 

 

龙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龙山街道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龙山街道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龙山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6日

龙山街道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实施方案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城市噪声和 大气污染,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 号)和《罗山县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 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釆取有效措施,确保 圆满完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放)工作任务。

二、禁放时间

从2018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

三、禁放区域

西至312国道绕城公路,东至罗武公路(省道219线), 南至沪陕高速与312国道、219省道连接公路,北至小潢河。

四、禁放种类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 )关于烟

花爆竹的定义,禁放涵盖所有烟花爆竹产品和电子炮。

五、职责分工

(一)专项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街道办禁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发动、集中清理、巡查查处、督导问责四个专项工作组,负责禁放日常工作。

1、宣传发动组:由街道办党政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召开禁放动员会,发布通告,印制宣传手册等,开展多形式、多角度、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

2、集中清理组:由街道办、公安派出所牵头负责,全面清理整顿主城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对原持有的批发、销售、储存许可证一律收回,并妥善处理库存的烟花爆竹。

3巡查查处组:由公安派出所牵头负责加强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制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和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4、督导问责组:由街道办纪工委牵头负责,加强对禁放工作的检查督办,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或公职人员违反禁放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1龙山社区、朝阳社区、陶园社区、沈畈社区负责本辖区的禁放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的转岗工作,妥善处置库存烟花爆竹,确保社会稳定;动员居民支持、配合禁放工作;组织社区干部定期开展巡查,对辖区违规燃放、生产、运输、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举报,配合县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行等部门加强对本辖区重点时段的防范工作;对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等有可能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家庭要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控制违禁燃放行为。

2、街道党政办督促沿街 单位或门店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滚动播 放禁放宣传口号,警示教育广大居民积极支持配合禁放工作,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倡导社会各界“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摒弃燃放烟花爆竹陋习;对违规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禁放宣传活动,让禁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街道纪工委负责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并对单位、部门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开支进行查处;监督街道办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禁放工作,严格查处禁放工作失职失责行为。

4街道团委负责组织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支持禁放工作。

5、街道妇联:负责组织引导广大妇女同胞积极参与支持禁放工作。

6、龙山派出所:负责清查城区各批零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网点;配合县安监局依法清理收回烟花爆竹专卖许可证照,配合街道工商质监部门收回所有经营烟花爆竹的营业执照;依法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县公安机关处理。

7、龙山工商质监局:负责对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户依法责令整改,依法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加强市场巡查监管,发现无证经营的移交县安监局依法查处。

    8街道民政所向新婚登记人员发送禁放宣传单(册), 教育引导居民积极支持配合禁放工作。

9龙山城建所规范管理禁放区内所有工程工地、开发企业的奠基、封顶等各类庆典活动,督促其执行禁放规定, 监督禁放区内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执行禁放规定。

10龙山中小学校区中小学校开展禁放专题教育 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发放禁放宣传单(册),通过“小手拉 大手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参与禁放,做好对中小学生 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管理。

11街道各单位:负责对广大群众和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引导,确保本单位职工不在主城区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在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精神文明建设和 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治理工作重要内容,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并对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社区基层干部要入户分发《通告》、倡议书等,教育部门要通过中小学生把《通告》带到各家各户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放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分工协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各社区在建小区的 开发企业及城区各小区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禁放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本区域的禁放工作。禁放 工作由街道禁放领导小组牵头负责,街道禁放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考评禁放工作,定期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禁放措施的贯彻执行到位。

(四)接受举报,及时查处。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举报电话为2166110, —旦接到举报,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常抓不懈长效管理。把禁放工作成效纳入社区干部岗位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各社区要制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居民公约,动员和组织社区治安巡逻队、老年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常巡查,建立健全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摆上常规工作日程,定期组织检查整治活动,确保禁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龙山街道办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龙山街道办事处

201826 

 

龙山街道办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培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胡  成(街道纪工委书记)

        高永勇(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但俊杰(龙山派出所所长)

成  员:胡利友(街道党政办主任)

        陈鹏飞(龙山派出所指导员)

刘业平(龙山工商分局局长)

张承周(罗山二高校长)

蔡传友(龙山中心校校长)

马义文(龙山初中校长)

任平东(街道村建中心主任)

杨明谋(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

童光成(龙山城建所所长)

成  卫(街道民政社保所所长)

方思成(龙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孙定龙(沈畈社区居委会主任)

  松(朝阳社区居委会主任)

顾恩全(陶元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但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鹏飞、刘业平、童光成、任平东、杨明谋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龙山派出所。

龙山街道办事处

20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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