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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
时间 : 2019年01月18日  来源 : 龙山办  作者 :   浏览次数 : 2319    

 

龙办文〔2019〕9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商丘市河南华航现代农牧集团有限公司“12.17”火灾事故教训,推进龙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罗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罗安委【2019】1号)要求,结合龙山实际,龙山街道安委会决定自2019年元月至6月底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全面开展攻坚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执法,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街道安委会成立街道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领导小组),具体统筹协调推动街道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

组  长:黄家成(街道安委会主任、主任)

副组长:陈培喜(街道安委会副主任、副书记)

胡  湘(街道安委会副主任、副主任)

王义龙(街道安委会副主任、副主任)

高永勇(街道安委会副主任、综治办副主任)

但俊杰(龙山派出所所长)

刘业平(龙山工商分局局长)

胡翔宇(龙山食药监所所长)

成  员:街道安委会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高永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辖区各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的攻坚行动。重点在6个领域开展排查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1.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逐个进行审查,未进入化工园区、未达到准入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3.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的安全 管理情况;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

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7.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评价、辨识、备案、监控情况:

8.化工企业泄漏管理情况:

9.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功能性符合规定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

10.化工厂区外来运输车辆管理,严格限制厂区装卸区域车辆数量和进厂运输车辆停放管理,设定外来运输车辆安全距离,严禁超量充装,科学、合理安排危险物料装卸时间等情况;

11.烟花爆竹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

12.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和安全禁令情况;

13.查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和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14.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等情况。

(二)消防领域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

2.整治“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

1.车站、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落实情况;

2.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情况;

3.学校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校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情况;

5.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占道经营场所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安全和交通安全情况。

(四)道路交通运输领域

1.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工业园区、厂区外道路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与普通车辆混杂聚集、有易燃易爆风险等路段区域安全隐患排查、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公路、桥梁以及其他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治理情况;

(五)建筑施工领域

1.深基坑(槽)开挖防护情况,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

2.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持证上岗情况:

4.编制、审批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情况,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情况;

5.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落实情况,给排水沟槽、桥梁工程、泥浆池等临边设置防护栏杆情况,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情况,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未安装维护结构时设置安全防护情况;

6.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宿舍明火取暖等排查情况:

7.地下暗挖工程、地下管网施工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

(六)工贸行业领域

1.涉氨制冷企业、生猪屠宰企业、快速冻结装置和液氨储罐等安全情况;

2.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检修环节安全,特别是煤气柜。加压混合站,煤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加热炉、烘烤器等安全情况:

3.高温熔融金属冶炼、盛装、吊运、浇注环节安全,特别是炉窑本体、水冷元件、起重机、铁水包、钢水包、渣罐以及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等安全情况:

4.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

5.动火、抽堵盲板等高 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6.涉爆粉尘企业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

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线、粮食和物资储备、森林防火、水利工程、电力设施、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和农村“气代煤”“电代煤”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次攻坚行动总体要求,制定专项方案,全面抓好落实。

攻坚行动期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严格复工复产标准和工作流程,严格组织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批准复产。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和停限产的危化企业要严格规范操作,严防泄漏、爆燃等事故发生。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攻坚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执法、问责”六步工作法进行,始终抓好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20日前)。主要工作任务:

1.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分别制定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动员。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3.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

4.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攻坚行动分包联系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6月20日)。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做到“七查七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隐患: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2.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暗访、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企业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6月21日至6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

1.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对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全面督促隐患整改。

(五)层层压实分包联系责任。

(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七)严格安全责任追究。

(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九)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

 

 

龙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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