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部署的要求,石山口水库灌区管理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扎实推进局辖库区、灌区及在建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及时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对我局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同时成立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是严格标准,突出重点。按照全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总体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单位实际,重点整治库区、灌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包括办公区、生活区、坝堤内外坡、干支渠等)及在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环境问题,要求库区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库面无漂浮物、水草、垃圾;渠堤无杂物、渠道内关键位置无杂草、淤泥、无黑臭水体;做好在建项目场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污水排放整治及扬尘治理;局志愿者服务站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助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是强化督导,建立机制。局各科级干部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及时深入联系村——潘新镇庙冲村、李桥村、徐寨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工作,认真落实驻村蹲点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好督促指导、联系帮扶、教育引导群众作用;局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局各责任单位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实行每月检查通报制度,实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切实推动辖区管理范围内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增强职工、群众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