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山店乡召开推行“阳光村务”工作动员会,乡全体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县纪委关于推行“阳光村务”工作的会议精神及相关资料报送要求。随后,乡纪委就“阳光村务”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具体安排,宣读了《山店乡推行“阳光村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乡上下要将推行“阳光村务”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之一,通过推行阳光村务,进一步规范各村“小微权力”运行,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里”问题。
会议还明确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乡纪委委员、各村支部书记任成员的乡“阳光村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推行“阳光村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文书为“阳光村务”资料的具体收集人,乡党委为每村配备一名兼职微机操作员,具体负责“阳光村务”相关资料整理、信息的录入和上传,确保该项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到人。
最后,乡党委书记吴传胜就推行“阳光村务”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乡各村、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推行“阳光村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即行动,迅速落实,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上报相关资料;二是狠抓责任落实,乡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认真推行,落实不力的村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