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辖区内水生态质量,助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连日来,丽水街道集中力量全面加强对辖区内河道的排查整治力度。
一是全面开展自纠自查。根据县反馈意见,召开三级河长动员会,强化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组织人员、出动机械对河道两岸垃圾、河面漂浮物和沉淀杂物进行清理,确保河道环境整洁。
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度。严格督促三级河长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履行好每月3次日常巡河职责,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河长之间加强沟通,形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有效保障水生态安全。
三是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保洁员、巡河员、网格化监管员和各级河长在日常保洁、巡河中发现有向河中倾倒污水、垃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河道水质异常等问题第一时间报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针对相关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做好工作协调和整改落实,督促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提高水生态质量,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自我净化能力。
四是加强督查力度。继续加大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调度、督查通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各级河长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加强河道长效管理力度,在做好河长制工作的基础上,引导广大村民积极自觉的投入到河道保护的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