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2024年11月24日
庙仙乡:“三强化”严控烟花爆竹于“不燃”
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  来源 : 庙仙乡人民政府  作者 : 何铸 胡海波  浏览次数 : 1423    

庙仙乡落实“三个强化”,早动员、早部署,持续发力抓实抓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现烟花爆竹于“不燃”,全力营造绿色、祥和、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强化责任落实,形成联动合力。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势,对工作进行统筹调度,周密安排,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各村、各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推动工作的联动合力。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禁燃禁放规定,管好“身边人”,劝导亲朋好友不燃放烟花爆竹,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文明意识。充分利用会议、横幅、标语、公告、电子屏、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火灾隐患和空气污染,组织经营者签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进村入户发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告知单》,利用手机微信、短信时时推送禁燃禁放提示宣传信息,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网,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增强环保、安全意识,让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入心入脑。

强化常态监管,提高工作实效。继续加大巡防检查力度,对烟花爆竹销售市场进行强力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把好源头关。采取提示、劝导、教育、训诫等措施,坚决制止、处罚燃放行为。同时,鼓励群众通过电话举报、“随手拍”等提供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线索,形成监管、惩戒合力,增强压力传导,让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成为常态,成为行动自觉,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截至目前,已召开专题会议2次,出动宣传车30余次,悬挂标语横幅70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手机短(微)信120余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次。

据了解,为牢牢守住烟花爆竹“不燃”关口,该乡将持续加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宣传教育和监管检查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文明生活理念,保护空气质量和生态安全。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号 豫ICP备120258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