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县法院灵山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促使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
因建房施工需要,陈某(化名)将自己的外墙施工工程承包给徐某(化名),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规定了工程价款、施工程序等,并约定工程要保质保量完成。
工程完工后,陈某以施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迟迟未将工程款支付给徐某。徐某多次催要,陈某仅仅支付了1万元,并拒付剩余3万元工程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徐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灵山法庭庭长连升玉在受理该案后,秉持实质化解矛盾的理念,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向双方释法明理,阐述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义务;一方面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引导双方当事人秉持互谅互让原则化解纠纷。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劝解和疏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因外墙施工引发的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