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罗山县人民检察院驻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察保护中心在管理局机关揭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顺家和罗山县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潘茂盛为检察保护中心揭牌,董寨管理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出席揭牌仪式。
潘茂盛局长讲话指出,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和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同成立检察保护中心,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的“生态答卷”,是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精神,有助于自然保护区建设,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多措并举的大格局。董寨管理局将以成立检察中心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信息共享,做好业务培训,共同完成好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生态答卷”,让董寨这片绿洲和生物基因库得到更好的保护,让罗山的山更秀、水更清、天更蓝,生态更宜人。
邹顺家检察长致辞说,设立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察保护中心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强化内外沟通协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提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维护其生态功能,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检察保护中心成立后,罗山县检察院将在打击破坏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开展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开展生态修复等方面,加强与董寨管理局协作配合,为共同保护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美丽的生态环境,促进保护区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合力护航绿水青山做出积极贡献。
揭牌后,邹顺家检察长、潘茂盛局长等还听取了检察保护中心、董寨保护区情况介绍。
目前,董寨保护区内已形成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分别有罗山县森林公安局、罗山县人民法院、罗山县人民检察院设立森林公安派出所、司法保护基地、检察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