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财政资金周转压力和财政支付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县财政部门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对2019年12月31日前,由县财政局对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暂付且尚未归还的财政资金分门别类进行清理。对逾期未归还的单位,下达《催缴通知书》,明确归还时限,督促自觉还款;政策允许的可以于本年列支的暂付款,在认真测算本级财力的基础上,尽力压缩支出,报请政府批准后将出借资金逐年列支消化,避免跨年度长期挂账;对于时间较长、单位撤销等原因被评估为无法收回的暂付款,主动向县政府请示列支核销;建立财政拨款抵扣制度,对预算单位借款通过财政拨款进行抵扣。
截至2020年6月底,我县共清理消化暂付款25264万元。其中:督促单位还款9958万元,本年列支暂付款 153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