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调整为年生均小学生650元/年、初中生850元/年,继续落实按取暖费年生均30元标准和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不足100人规模较小学校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特殊教育学生按年生均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全年共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计7759.5万元,确保了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各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