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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再次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
时间 : 2021年06月30日  来源 : 罗山县财政局  作者 : 陈秀丽 陈舒媛  浏览次数 : 8892    

为进一步强化关心基层、重视基层的导向,激发广大村干部工作积极性,2021年我县再次提高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标准。一是提高村干部报酬。2021年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按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26.5元)的2倍发放,即29653元/年,比2020年27622元增加2031元,委员按党组织书记报酬的60%发放,即17792元/年,比2020年16573元增加1219元。二是提高乡镇居委会、社区经费标准。对9个乡镇居委会、3个乡镇社区经费改变以往包干的做法,按人口数比照大、中、小村经费标准核算。三是对所有离任村干部发放离任补贴,发放标准与任职年限挂钩。目前,县财政局已拨付上半年村级经费18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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