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罗山县财政部门针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拓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渠道,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一)规范公开政策。县财政局印发了《罗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通知》(罗财购〔2020〕7号),明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主体和范围、公开依据和时间、公开内容和渠道等,指导各预算单位编实编全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全面公开采购意向。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积极参与并做好应标和响应准备,实现优质优价采购,提升采购绩效。
(二)规范公开内容。自2020 年11 月 1 日起,我县各采购单位发布的采购项目均提前进行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除涉密采购以及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公开采购意向,未公开采购意向或公开时间不足30日的项目,不得提前进行采购活动。
(三)拓展公开渠道。坚持信息公开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各采购人可在市、县政府采购平台及本部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进一步拓宽采购意向公开渠道,以便更多潜在供应商提前获知采购信息,提早做好投标准备,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知情权。面向各类供应商展示政府采购意向信息,让潜在供应商处于同一“起跑线”,让供应商结合采购项目需求早做准备,从容参与采购活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绩效。
(四)压实主体责任。为进一步提高采购人法律意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督促预算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近年来,县财政部门持续有针对性地宣传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相关政策,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要求采购单位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按时履行采购意向公开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