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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商务局行政权力实施要素-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时间 : 2018年01月22日  来源 : 罗山县商务局  作者 : 冯国庆  浏览次数 : 3007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所提供的材料清单

(一)企业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查验章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印章);

(三)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

(五)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国税/地税均需提供);

(六)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七)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八)公司章程;

(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和其他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十)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人员履历证明(原件,3名以上,由曾任职或现任职单位出具);

(十一)法定代表人无故意犯罪证明(由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

                      流程图

对外劳务合作行政职权运行-外部流程图.jpg

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申请表-电子表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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