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所提供的材料清单
(一)企业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查验章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印章);
(三)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
(五)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国税/地税均需提供);
(六)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七)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八)公司章程;
(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和其他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十)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人员履历证明(原件,3名以上,由曾任职或现任职单位出具);
(十一)法定代表人无故意犯罪证明(由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