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罗山县招商筹备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罗山县招商筹备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罗山县招商筹备处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山县招商筹备处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为更好的服务全县招商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在原商务局挂罗山县招商局牌子的基础上组建独立的罗山县招商局筹备处,为县商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共有事业编制15名,负责开展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设立了六个驻外办事处,分别在北京、郑州、苏州、浙江、广东设立6个招商办事处,负责开展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
第二部分
罗山县招商筹备处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83.14万元,支出总计283.1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3.69万元,支出下降7.96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是因为工资变动,支出下降是公用经费有所下降。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8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14万元,占100%。较2016年增加3.6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有所变动。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83.14万元。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分别为283.14万元和283.1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工资变动,支出下降是公用经费有所下降。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支出有所下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9.45万元,支出决算为28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有变动。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197.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旅差费、邮电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23.61万元,完成预算的9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1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9万元,下降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万元,下降5.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61万元,占100%。无因公出国(境),故无此项支出;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上级要求正常开展统计工作。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服务支出197.8万元,2016年未单列此科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罗山县统计局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罗山县招商筹备处
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罗山县招商筹备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