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教体文〔2023〕244号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初中,局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加强义务教育段招生管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持续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根据《信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教体基〔2023〕13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罗教体文〔2023〕244号: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