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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 : 2023年08月29日  来源 : 教体局  作者 : 教体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 9575    

                                                教师〔2023〕29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结合我省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需求和乡村教师学历现状,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8月23日

河南省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试 行)

  为推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推进教师培训学分制改革,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立交桥”,支持乡村教师在职便捷提升学历,根据《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养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有关要求,决定实施河南省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以下简称“学历提升工程”),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省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通过实施学历提升工程,推进教师培训学分制改革,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支持乡村教师在职便捷提升学历,引领带动广大乡村教师提升教书育人水平,促进乡村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23—2027年,省级层面开展乡村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试点,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遴选2000名左右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校工作、且教育教学成绩优秀的专科学历教师,经个人申请、任教学校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与,采取脱产学习与在岗实践相结合的形式,支持其将学历提升至本科层次。

  通过省级试点的示范引领,带动各市县探索实施本地教师学历提升项目,全面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遴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过硬,师德高尚,遵纪守法。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体出生年月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

  (三)热爱乡村教育事业,在乡村学校教育教学一线连续工作3年以上,有1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四)教育教学实绩突出,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小教全科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留任的特岗教师、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及其工作室成员等优先支持。

  以上四项条件适用于试行期间,待成熟后逐步扩大到全体有意愿的乡村教师。

  四、实施方式和程序

  依托省内师范类院校、河南开放大学和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联合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人员遴选

  1.下达计划。省教育厅根据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学历现状,经与各省辖市教育局商议,每年下达年度乡村教师遴选名额和师范类院校成人高招专项招生计划。

  2.个人申请。有学历提升意向且符合遴选条件的乡村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报名申请。

  3.学校推荐。学校结合本校年度教师培训整体情况和教师报名总体情况,择优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4.县级初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校推荐人选,择优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5.市级复核。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级推荐人选进行复核,按计划名额数向省教育厅报送遴选教师信息。

  (二)招生录取

  1.报名考试。经遴选确定的乡村教师按照河南省成人高考的报名时间、报名流程,根据成人高招专项招生计划,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当年的成人高考。

  2.录取入学。报考教师达到所报考专业当年度成人高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被所报考师范类院校录取后,根据录取通知要求,及时办理入学手续。

  (三)实施培养

  1.组织教学。师范类院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要求,制定具体方案,科学设置课程,合理把握教学进度,严格落实教学各个环节要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实施培训。河南开放大学根据师范类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结合乡村教师专业成长需求,研制专项培训内容,组织实施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培训。

  3.成果转换。河南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根据师范类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教师培训学时转换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学分,实现教师培训与学历提升融合。

  4.发放学历和培训证书。参加学历提升工程的乡村教师完成培训任务,并修完师范院校规定课程且考核合格,由所在师范院校颁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由河南开放大学发放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书。

  五、经费来源

  乡村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工程的学习经费采取多方分摊的方式予以解决。

  (一)省教育厅在教师培训项目中安排学历提升专项经费,对参加学历提升的乡村教师按照每人2000元的培训经费标准核定。培训工作由河南开放大学联合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

  (二)师范类高校按照学杂费总额的50%对乡村教师的学杂费给予优惠。

  (三)参加学历提升的乡村教师缴纳师范类院校专升本学费的50%和教材费等杂费。

  (四)参加学历提升的乡村教师在学习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教师所在学校据实报销。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历提升工程既能提升乡村教师学历层次、切实减轻教师培训负担,又能有效更新教师知识结构和教育理念、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村教师所在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按标准遴选,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二)压实主体责任。师范类院校是学历提升工程的牵头单位,要在招生、录取、入学、培养、管理、考核、毕业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对培训学时的认定和转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河南开放大学是项目实施中教师培训部分的责任主体。要为教师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和资源,制定详细的学分认定和转换实施细则,确保教师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有效认定和转换。

  (三)强化制度保障。省教育厅将各地、各校开展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教师教育工作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村学校要围绕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工程实施需要,制定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为教师参加学历提升提供方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加强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学历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各地各有关高等学校在实施过程中要勇于创新,总结经验,推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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