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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时间 : 2018年01月17日  来源 : 罗山县教体局  作者 : 胡长青  浏览次数 : 2894    

1月15至16日,由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慧娟、市语委办主任冯伟等领导带队的信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深入罗山县检查评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评估组一行分四个小组,分别对罗山县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的16个单位进行了实地验收,察看了语言文字示范一条街,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和观看成果展等多种形式全面评估了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在16日下午召开的评估工作反馈会上,王慧娟代表市评估组宣读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反馈意见,认为罗山县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形成了“政府负责、语委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是信阳市迎检县中语言文字工作基础最好的,是目前验收过的国家三类城市中迎检氛围最浓厚、档案最规范最充实、用语用字环境最好、开展学校语言文字活动最丰富的,为各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了很好的示范,语言文字工作硕果累累、令人震撼。经评估组专家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罗山县城市语言工作评估得分为234.5分,以超出合格等级26.5分的优异成绩,圆满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近年来,罗山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按照“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十二志方针,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提升市民素质、增强城市魅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社会事业来抓,高标准要求、高起点站位、高质量落实,全县语言文字管理机构不断完善,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工作范围不断拓展,语言文字工作走上了社会化、规范化、法制化良性发展轨道。

反馈会上,王慧娟就罗山县今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建议,希望罗山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用语用字法治意识,进一步坚持依法管理,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依法实施,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均衡发展。

罗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家军主持了评估反馈会,县政府副县长金辉在会上做了工作汇报。评估组全体成员、县政府办有关负责人、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各受评单位有关负责人以及县语委办全体工作人员出席了评估反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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