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比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17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3)8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工作,包括方案制定、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注册管理等工作。原则上每年6月底之前,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本辖区乡村医生岗位需求并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岗位信息,方便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择业,岗位需求优先满足相对贫困、偏远地区和乡村医生“空白村”,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最需要的地方从事医疗卫生服务。
二、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资格审查
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医疗卫生机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